据悉,为维护元旦、春节“双节”期间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广西自治区贵港市工商局港北分局将从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危害消费安全违法行为集中执法行动。
此次“严打”行动主要整治和打击三类严重危害消费安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以大众在节日消费量大的饮料、奶制品、火锅底料、粮油食品及副食品、肉、禽、蛋类卤制品、儿童食品、调味及腌制品、节日时令食品、裸装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以关系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燃气器具、家用电器、汽车零配件、建筑及装饰材料等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认证、名优标志、产地和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商贸零售领域商业欺诈行为。对商业零售企业从事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在促销活动中销售掺杂、使假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经营者借节日促销之机进行虚假打折让利等行为进行查处,规范商业零售企业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