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质监局第3季度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显示,甘肃市场经销的贵金属、珠宝玉石抽样检验合格率仅为41.7%,不合格产品的标签问题最为突出。
本次对流通领域18家企业经销的24批次的戒指、手镯、吊坠等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有半数企业经销的14批次产品不合格,普遍存在标签与《国家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不符,主要表现在大多数金银贵金属饰品未标注饰品重量、基础上成色(含金量)、厂名厂址、检验合格证明等。
抽检发现,有的经过人工处理的玉石饰品其标识上没有标注或标注为B货;有的铂金饰品的铂元素含量未达到标示值,甚至一些铂金、K金饰品不标重量,实行一口价,且高出正常按克销售价格的1.5倍或者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