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9年第103号公告,正式批准对金川秦艽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公告中表示,金川秦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以向四川省金川县质监局申请使用金川秦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金川秦艽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有关部门表示,金川秦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成功申报,使金川秦艽成为阿坝州第一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金川秦艽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金川秦艽产业发展史上极具历史意义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推进金川秦艽产业发展,保持地域特色和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特别是对加快金川县灾后重建,促进灾区人民增收是一场难得的“及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