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我国手机用户已达3.2亿之众。然而,目前只有少数几款机型的充电器可以通用,而绝大多数的手机和充电器都是实行“一夫一妻制”。换句话说,换一部手机,就意味着抛弃一套电池和充电器,即使是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手机之间也是如此。按平均每个用户每3年更换一次手机的保守频率估算,我国每年就有两亿块手机电池和1亿个手机充电器变为垃圾。而在我国目前还缺乏完善的电子垃圾回收机制的情况下,充电器、锂电池里面的铜、铝、塑料、电解质以及其他有色金属都会对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
从技术角度讲,把现有充电器接口统一起来并非难事。早在2002年,韩国多家手机制造商便与移动通信运营商达成了普及标准型手机充电器的协议,并于之后正式施行。在2005年5月的一次国产手机首脑论坛上,也传出了“厂商和研发机构将尽快解决充电器统一标准问题”的说法。手机电池相对来说技术含量要高一些,但采用普通电池设定3号、5号、7号等通用于不同电器的标号方法统一手机电池的型号标准,也没有什么太大的障碍。只要各手机生产厂家首先基于电池型号规格设计手机款式,走出“捆绑式”设计误区,而手机电池生产适当减少对手机品牌的依存度,问题即可解决。
然而,既然不存在“技术难题”,各大手机生产厂家为什么在充电器、电池配置上仍然“各自为政”呢?对此,上海市通信行业协会秘书长季褆指出,没有“技术难题”,惟有“利益壁垒”。他介绍说,目前一个充电器大多价值百八十元,一块手机电池要二三百元甚至更高,卖电池和充电器可能比卖手机更赚钱,若统一了充电器标准和电池的型号标准,就等于白白丧失了一大块利润丰厚的市场。由此,商家当然就有维护现状的动力,并不会轻易放弃充电器和电池与手机的“捆绑销售”。
“利益壁垒”能够形成并长期存在,暴露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包括手机生产厂商在内的社会公众的节约和环保意识普遍薄弱。手机生产商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很少会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出发点,更不会将其当作一种战略考虑,而我们的公众也习惯于扮演“沉默的大多数”,对任何一种只要没有直接损害自己切身利益的事物或者行为都抱以习惯性的默认态度,哪怕它对社会公共利益有着重大的危害。
专家指出,市场经济的精髓是通过市场机制达到社会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但市场体制的固有缺陷,即“外部性”(竞争性的市场行为导致的负面社会效应)和“搭便车”(人们惯于享受某种公共制度建设带来的好处而不愿为它付出代价)常令这种理想状态难以实现,这就是所谓的“市场失灵”。小小手机电池身上聚集的问题正是“市场失灵”的又一例证。正是因为有“市场失灵”,才需要政府的干预。而这种干预最正当也最有效的方式是通过立法来干预——立法者事先确立某种市场活动的原则、规则或标准,强制市场主体们照此办理,以限制竞争的“外部性”,克服社会公众“搭便车”的弱点。
手机充电器和电池统一型号标准问题,当然可以通过“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相互配合解决,而所谓的“利益壁垒”就不难拆除。事实上,从移动通讯业的长远发展来看,手机充电器、电池统一配置是大势所趋,而这也终将成为手机厂商进行市场竞争的一大利器——如果哪家手机生产商率先实现本企业所有品牌型号的手机充电器和电池的通用,它肯定会受到消费者们的青睐。当然,如果手机生产商们不愿意放弃眼前利益自拆“壁垒”,我们的政府部门就该出手了:尽快制定并实施包括手机充电器和电池型号在内的手机配件生产的强制性统一标准,拆除“利益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