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GB10457-2009)新国标于2009年12月1日实施。新国标扩大了原材料范围,将食品用保鲜膜分为聚乙烯(PE)膜、聚氯乙烯(PVC)膜、聚偏二氯乙烯(PVDC)膜等类,并规定保鲜膜应标明净卷重量和“食品用”字样。PVC保鲜膜应标有“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等警示性语言等;其他类别的保鲜膜如可用于微波炉加热,应注明“可微波炉使用”、加热方式及最高耐温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