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内蒙古检验检疫局《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意见》及《实施方案》要求,满洲里检验检疫局积极探索满洲里口岸进出口食品监管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机制,形成了以确保进出口食品安全为一条主线及四个重点五项措施为主要内容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
严格执行“产地检验检疫,口岸查验放行”的出口食品监管模式。针对目前满洲里地区没有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经满洲里口岸出口食品全部来自于内地的实际情况,满洲里检验检疫局对出口食品始终坚持三条原则:一是无换证凭单商品100%不予受理报检;二是铁路、公路口岸实施100%开柜率实施查验;三是查验货证不符的货物100%不予以放行,保证了满洲里口岸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同时,认真做好对蒙古国阿日哈沙特口岸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实施“阿日哈沙特口岸出口食品管理方案”,该方案将传统商品如米、面、油纳入管理范畴,起到了良好效果,出口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加强口岸食品经营场所和进口食品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实施检验。对进口矿泉水等食品类严格按照我国标准实施品质和标签检验。同时要求进口商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满洲里检验检疫局也针对食品进口商建立企业登记档案。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出口番茄马铃薯等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储企业注册登记考核标准和程序。今年共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5批36吨,包括1批矿泉水33吨,2批沙拉酱2吨,2批风味番茄酱1吨,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做退运处理,应进口商申请已做销毁处理。
深入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和全面开展“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检查活动”。对出口食品对照目录逐一逐项进行排查。对辖区内出口食品登记企业开展全面检查,重点监督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清查生产记录,对生产流程的各个投料口进行检查、确认、核实、监督,有效防止了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发生。针对辖区内2家加工厂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逐条列明各企业需要整改的项目和要求。最后由食监处和认监处组成工作组对这2家企业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