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偃师市高龙工商分局查获一批假冒“金龙鱼”桶装食用油,共计80件320桶,货值1.3万余元。
近日,偃师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接到举报,称有人开着送货车在高龙镇火神凹推销假冒“金龙鱼”食用油。接到通知,高龙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迅速出击,在火神凹一商店门前拦下了这辆送货车。
工商执法人员对车上的“金龙鱼”食用油进行检查,发现食用油外包装纸箱印制粗糙,油桶上的商标标签撕开后内侧沾手,且油的重量不足秤,货主无法提供质检报告和相关票据。工商执法人员初步认定这批“金龙鱼”食用油涉嫌假冒。经清点,送货车上共装有“金龙鱼”大豆油30件,调和油50件,共计320桶,货值1.3万余元。依据相关规定,工商执法人员将320桶“金龙鱼”食用油全部暂扣,并抽样送检。据当事人交代,这批油是其从外地低价购买的,本想趁食用油涨价之机大捞一把,没成想刚到高龙就被查获了。
近日,“金龙鱼”食用油生产厂家出具鉴定结果,确认为假冒该企业产品,且大豆油和调和油均为同一种油。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