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以来,山东省蒙阴县质监局一直坚持并严格执行“行风监督卡”入案卷制度。7年多来,所办案件没有一起引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没有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因在办案过程中违反规定而受到处理。
蒙阴县质监局于2002年4月推出一项新举措:在行政执法查处结案时,必须在案卷中装入一份“行风监督卡”,作为是否依法办案、公正执法、廉洁办案、文明执法的依据。制度特别强调:案卷中没有装入“行风监督卡”的不予结案。“行风监督卡”上签有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意见和评议,签有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意见,评议内容,包括执法人员是否依法办案、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是否有吃、拿、卡、要、报现象,是否有对行政相对人提出过分要求或者增添麻烦;是否有违反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等行为。7年多来,该局采取检查考核、明察暗访等措施,加强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力度,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已有30人次上交行政相对人赠送的购物卡、礼品等折合现金2.8万多元,有力地促进了行风廉政建设扎实深入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