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4~26日,国家标准《多能源组合热水器》(送审稿)通过专家审核。标准起草工作组将按照审核意见编制报批稿,近期将提交有关机构审批、发布。
据了解,《多能源组合热水器》以电热水器为基础,以规范性附录形式提出热泵辅助储水式热水器、太阳能辅助储水式热水器、热泵、太阳能组合辅助储水式热水器的技术要求。该标准定义加热效率为,在规定条件下,水温达到规定温度时,所得到的能量与实际所消耗能量的比值用百分数表示;定义节能贡献率为,在规定条件下,水温达到规定温度时,所节约的能量与相同条件下使用电热水器消耗电能的比值用百分数表示。
《多能源组合热水器》规定:组合热水器的加热效率应不低于150%。组合热水器的节能贡献率应不低于30%。采用太阳能辅助加热时,在无日照条件下,热水器的加热效率应不低于90%。在规定条件下,组合热水器的节能贡献率应不低于50%。在同时采用空气源热泵和太阳能两种辅助加热措施时,在规定条件下,组合热水器的节能贡献率应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