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4日,民政部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全国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工作会议”。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提出,要健全临时救助,重点要推动全面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合理确定标准和范围,规范操作程序。
罗平飞指出,社会救助是维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一项系统工程,进一步规范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制度的社会功能,对于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意义重大。
罗平飞要求,切实做好当前社会救助规范管理重点工作:一是完善城市低保,重点要科学制定标准,严格核查收入,着力促进就业,优化操作程序;二是规范农村低保,重点要端正思想认识,落实政策要求,抓实操作环节,加强制度衔接;三是推进医疗救助,重点要狠抓制度落实,完善救助模式,简化救助程序;四是健全临时救助,重点要推动全面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合理确定标准和范围,规范操作程序;五是加强五保供养,重点要不断提高供养水平,加快服务设施建设,改进供养服务管理,支持开展“农村百万孤老爱心认助活动”。
罗平飞最后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加大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支撑保障力度。一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在完善已有救助政策的同时,抓紧制定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核算办法;推进针对临时性突发困难的临时救助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地方性社会救助立法工作,力争率先实现依法救助的历史性突破。二是建立健全机制。通过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强化责任机制、健全监督机制、资金投入机制,进一步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以专业化、信息化、精细化为目标,着力解决社会救助基层工作力量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