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主持完成的首个地方标准项目――“七种气象灾害等级”地方标准,获得项目审定委员会通过。
据了解,“七种气象灾害等级”地方标准分别规定了暴风雪灾、风灾、低温冷害灾、洪灾、涝灾、雾灾、冰雹灾的定义和术语、等级划分、等级评定指数及计算、等级评定方法、等级范围受灾状况。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专家组成的项目审定委员会认为,这7种气象灾害等级的划分和评定方法科学、准确,简便实用,操作性强,易于推广,能够满足有关社会行业部门7种气象灾害防御和评估鉴别的应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