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财政部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试点省市根据需要调整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允许中标企业先售新后收旧,回收和销售双中标企业可采取“购收同步”。
通知要求,各试点省市环保主管部门要督促现有拆解处理企业充分挖掘潜力,加快拆解处理进度。必要时,在防止环境污染的前提下,可增补目前尚未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的企业为家电“以旧换新”的定点拆解处理企业,以充实拆解能力。为解决目前中标销售企业申领补贴资金周期较长、占压企业资金等问题,通知要求试点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快审核速度,财政主管部门应采取措施缩短企业申领周期,对资信状况好、具有较大销售规模的中标企业可以预拨部分补贴资金,允许家电连锁企业向总部所在地财政部门统一申领补贴,加快补贴资金的兑付进度。同时落实回收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