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自2009年12月15日起,将原产于韩国(株)LG化学进口双酚A的反倾销税税率调整为4.7%。
据悉,中国商务部于2007年8月29日发布2007年第6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征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