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核工业铀水冶厂尾矿库、尾渣库安全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20-2009,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6.1.1、6.2.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核工业铀水冶厂尾矿库、尾渣库安全设计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