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试点工作作为国家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专项的重要组成内容,已启动实施近三年,19个地方城市在标准化进程中都取得了显著成果。按照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地方试点工作应于2005年底前完成验收和认定。
本次验收工作由专项组织部门负责,采取地方试点单位集中汇报、验收组评议的方式进行。验收工作依据《技术标准地方试点工作验收要求》,从《国家科技攻关计划课题任务书》规定的考核指标、试点效果、经验总结提炼、组织管理及经费使用等方面,对试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与评价,具体包括立项情况后评价、执行情况综合评价、经费决算及使用情况评价、计划组织管理总结以及实施效果和推广前景综合评价。地方试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合理调整的,按批准后所确定的目标进行验收。试点验收结果分为通过验收、需要复议和不通过验收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