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规范眼镜店的配镜行为,防止配镜过程中以次充好,让学生配上舒适、合格的眼镜,山东省嘉祥县质监局城区监管分局于近日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域内的眼镜店进行了监督检查,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开展眼镜产品的无证查处工作,对辖区内的眼镜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
通过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眼镜经营企业名录,全面掌握眼镜经营企业基本情况,划分监管类别,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坚持严格执法。严格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存在无证生产、销售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产品标识不规范等问题的立即责令其改正,同时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和危害程度,依法予以适度处罚,切实体现“以纠正违法行为为目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同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向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做好汇报、取得大力支持的前提下,向眼镜生产经营单位宣传生产许可证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将无证查处的要求宣传到每一个企业。并向消费者广泛宣传生产许可证的规定和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引导群众正确选购加贴QS标志的眼镜产品。重点加强对相关企业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帮助企业做好审证、取证工作。对于已获证的企业,告知其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在生产、销售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下一步,嘉祥县质监局城区监管分局将继续加大本次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杜绝眼镜企业无证销售、使用无证产品、产品质量无法有效保障的现象,进一步规范验配眼镜行业生产经营秩序,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粗制滥造的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用眼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