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认监委获悉,商务部、国家认监委已于近期正式发布第一部以认证方式证明酒类产品质量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食品质量认证实施规则-酒类》,这是国家认监委会同商务部发布的又一部认证基本规则。
《食品质量认证实施规则-酒类》中明确了酒类认证标志,分为一级、二级和优级,它是证明酒类产品质量等级的证实性标示。通过酒类产品质量等级认证的产品,可以使用国家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向市场和消费者证明产品的质量等级。
《食品质量认证实施规则-酒类》的特点是:酒类产品质量等级保证能力要求与国际组织相关要求一致,整合了GMP、GHP、HACCP认证基本要素,对酒类生产企业的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理的应用,以及产品卫生、理化、感官等方面提出了综合性要求,为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及产品质量认证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一次认证活动对食品生产安全质量保证能力及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水平作出全面评价,具有权威性、国际性、公正性。《食品质量认证实施规则-酒类》适用于蒸馏酒、发酵酒、配制酒等饮料酒及食用酒精的质量等级认证。认证模式为产品检测和初始工厂检查以及认证后的监督检查程序。
国家认监委以酒类产品认证为起点推动中国食品质量认证制度建设,是市场发展的需要,不仅可以引导酿酒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对整个食品市场的规范管理也能起到有效的示范和带动作用。酒类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将为我国酿酒行业发展带来新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