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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工作组二次会议在东莞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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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0月27日至28日,全国汽标委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在东莞主持召开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标准工作组第二次会议。电动汽车整车和动力蓄电池相关的研发单位、生产企业、检测机构和科研院所等30余家工作组成员单位的45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电动车辆分委会赵静炜秘书长主持。她总结了自工作组成立以来,在秘书处的协调组织下,各标准起草组积极开展工作,目前已完成标准草案8项,召开了多次标准讨论会,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电动车辆分委会主任委员吴志新博士对国内外电动汽车及动力蓄电池产业的发展动态进行了介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肖成伟主任简要介绍了国内外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标准化工作的进展和动态,并介绍了国内普通蓄电池和动力蓄电池标准归口情况。

   会议由吴志新主持标准讨论,参会代表先后讨论了《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测试规程》等三项标准,肖成伟介绍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结构形式及尺寸》标准进展情况,重申了标准起草原则。标准讨论形成的主要意见如下:
  1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测试规程
  1) 参照已有的国标,对电池包和系统电磁兼容性提出要求;
  2) 进一步推敲电池包和电池系统的定义,明确二者的区别;
  3) 对环境适应过程进行定义,并明确指明其适用的测试项目或步骤;
  4) 明确试验顺序和试验步骤,确定试验过程是否允许拆分,由不同的受试装置完成试验;
  5) 进一步研究确定充放电之间的静置时间。
  
   2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性能要求
   1)术语和定义进一步规范化,和其他标准统一;
   2)明确标准的适用范围为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和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铅酸电池参照执行;
   3)针刺试验加图示进行直观描述;
   4)进一步研究高温储存、热失控和辐射热等试验项目的必要性和试验要求的苛刻程度,进行验证试验,进一步规范其测试方法。

   3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的循环性能要求
   1)术语和定义进一步规范化,和其他标准统一;
   2)标准循环次数的要求建议按照不同电池类型进行区分;
   3)工况循环次数要求中,明确循环次数的计数方法;
   4)测试工况有待整车厂家提供更多的数据,进一步对工况进行优化;
   5)增加PHEV测试工况。
  
   随后,会议进入到“电动汽车及动力蓄电池技术交流”阶段,技术交流活动给工作组成员单位及国内相关企业搭建交流平台,了解国内外动力蓄电池的最新进展,是由电动车辆分委会秘书处组织,赵静炜秘书长主持的。十八所肖成伟主任、日产汽车电池首席专家宫本丈司先生、通用汽车严菁博士分别发表了题为《中国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总体情况》、《日产汽车公司的电动车及电动车用电池开发情况》和《通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及电池》的演讲,演讲内容充实,分析透彻,与会代表就感兴趣的技术问题与演讲专家进行了沟通。交流会现场气氛热烈,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作者:佚名 来源:全国汽车标委会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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