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批8家认证服务机构9月27日取得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认证服务许可证书。标志着我国电子认证服务业从此告别了无法律依据、无标准规范和无主管部门的“三无”历史,开始进入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健康发展的新时代。
2005年4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领域的第一部法律,也是《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以法律形式对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电子认证服务业设定行政许可,并授权信息产业部作为实施机关,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实施监督管理的第一部法律。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对电子交易的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为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创造了法律环境,对促进电子认证服务业和信息化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取得认证资格的认证服务机构是: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银联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