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黑龙江省伊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编制国家标准工作组,完成了制定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此项工作的完成,打破了伊春市从未制定过国家标准的空白。
为了建立并实施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旅游服务标准体系,推动我国生态旅游业各方面管理水平的提高,确保我国生态旅游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伊春市局承担了制定《生态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实施》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此项工作于2006年9月开始启动,该小组结合我国生态旅游业的实际,根据GB/T 13016《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和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业标准体系表编制说明》,特别是根据黑龙江省生态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开展的经验和今后我国生态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实际需求,经与旅游等有关部门多次协商、研究、讨论、调研,并广泛征求了有关专家的意见,确立了符合我国生态旅游服务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和标准体系表结构图。对于已经出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已经批准立项正在起草的标准和考虑申请立项的标准在表中确立了位置,编制出了生态旅游服务标准体系表。国家生态旅游服务标准体系表的编制,经过调研、论证、收集资料、编制、征求意见等过程,完成了全部的编制工作,并上报国标委。
《生态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实施》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提升我国生态旅游服务企业的管理水平,有效地规范生态旅游服务企业的自身行为,使得生态旅游资源得到了合理开发节约使用、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维护了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实现地区经济和生态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和游客的满意度,为生态旅游服务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将起到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