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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局试行质量安全员制度效果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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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检验检疫局试行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员制度近一年来,效果初显。今年以来,福州口岸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卫生质量显著提高,检出的不合格批次、货值同比下降40.8%、41.2%。

  今年年初,福州检验检疫局制定了《在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创设质量安全员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本着“自愿申请,先行先试,分步推行”的原则,考核确认了辖区9家质量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完善和自检自控能力较强的企业先行先试质量安全员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福州局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了质量安全员制度操作规范,明确生产企业应建立对质量安全员的管理制度、建立对产品卫生质量自检自控的管理制度;二是奖罚并举,对于优秀质量安全员给予通报表彰,对于不能履行职能的、或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隐瞒或谎报的,将取消其资质,暂停其所在企业的特别检验放行待遇;三是对于设置质量安全员岗位的出口企业,在近两年未在出口抽检或被进口国(地区)检出质量安全问题的,可定为优良企业。福州局对于优良企业实行特别检验放行制度,即生产企业的厂检单经该企业质量安全员签字确认后,出口产品在CIQ抽取样品送检的同时予以通关放行,同时相应减少出口抽查比例及检测项目,降低出口成本,加快出口通检速度,以此促进辖区出口食品企业不断改进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出口食品卫生质量,推动辖区出口食品企业上规模、上水平。

作者:杨晓翔 李德福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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