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浙江省台州市质监局联合台州市质检院完成了完成了全市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检查。
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及浙江省质监局的有关规定要求,台州市质监局专门制定了台州市开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定台州市质检院为本次监督检验的承检单位,负责抽样及检验等工作,各县(市)局、区分局负责不合格产品的确认和后处理工作。
此次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检查共抽取28家企业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31批次,涉及月饼、化妆品、果汁、电线电缆等7类商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查合格率为96.8% ,“净含量检验”抽查中有1批不合格,执法人员在对该企业立案处罚的基础上,责令限期整改后并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