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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砒霜门还有多少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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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卫生厅人士表示 工商局公布初检结果存在“程序错误”

  “海口市工商局的复检程序不合法。”正当公众以为农夫山泉“砒霜”风波会因海口市工商局“承认产品合格”和“叫停下架”而平息时,农夫山泉以强硬的表态提示着公众,此事并没有结束。农夫山泉方面同时表示,将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索赔。

  11月24日,海口市工商局发布了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3 种饮料总砷含量超标的消息;时隔一周的12月1日,该局又通报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消息——3种饮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这样的行政行为,让消费者和生产者同感困惑。昨日,北大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王锡锌向记者表示,“砒霜门”被演变成了“罗生门”,公众所关心的问题是真相到底是什么?现在看来,诸多疑问依然是问号。

  据悉,12月1日,海口市工商局主要领导更换,原局长何运杰调省工商局工作,省工商局办公室主任江鹤担任海口市工商局局长。

  农夫山泉:海口市工商局复检结果不合法

  昨天下午,农夫山泉给北京青年报发来声明称,若农夫山泉在此次“砒霜门”事件中所受的巨大伤害仍不能推进海口市工商局执法水平提高的话,那么“砒霜门”事件将不会是一个结束,而只是开始,会有更多的企业遭受和农夫山泉同样的命运。

  称海口工商局不道歉是极端不负责的做法

  这份声明主要内容有三点:

  一是不认同海口市工商局于12月1日晚在南海网上发布的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对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生产的30%混合果蔬 (生产日期为2009年6月27日,规格为500毫升/瓶)、及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生产日期为2009年8月16日,规格为445毫升/瓶)砷含量复检合格的结果。

  二是海口市工商局的复检程序不符合法律规范。虽然农夫山泉等到的是一个正确的结果,但不是一个合法的结果。法律程序公正是法律实体公正的前提和保障。

  三是海口市工商局在2009年12月1日公开复检结果的同时没有向公众和企业道歉并作出解释是极端不负责任的。

  是否继续索赔将依据事态进展情况来决定

  声明发表后,记者采访了农夫山泉代理律师叶志坚。

  记者:此前农夫山泉称将通过法律程序索赔,甚至提到了10亿元的金额,目前索赔是否还会继续?

  叶志坚:我们已经发表了声明,是否继续索赔要看事态的进展而定。

  因海口市工商局不负责任的披露,导致农夫山泉商誉受到损失。尽管海南省的销售量占我们全国的1个百分点都不到,但影响巨大。国内已有12家经销商申请退货,货品价值累计约600万元左右,这一数据仍在继续增加。

  正在提请有关部门对海口工商局进行调查

  记者:您认为“食品抽检”、“食品信息发布”等方面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漏洞”?

  叶志坚: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公布后,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政策法规等方面梳理的比较清楚。

  此次,海口市工商局整个执法“不公平”和“不规范”的问题,我们也在提请有关部门,要求对其进行调查。

  为何初检结果和复检结果相差这么多?我们想知道里面的原因。

  海口工商:程序合法

  12月2日中午,海口市工商局市场科科长韩兴光在接受南海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海口工商部门是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流通市场的食品进行监管的,抽查的程序和过程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对于农夫山泉方面提出向海口市工商局索赔10亿元的说法,韩兴光表示,当事企业或者当事人认为工商部门的具体行为损害了其利益,有权提起上诉。他表示海口工商部门是首次遇到类似事件,为了对企业和消费者负责,已通过媒体及时公布了复检信息,并会尽力帮助企业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四大疑问期待结果 专家建议启动调查

  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王锡锌表示,按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卫生部或海南省卫生厅应启动食品安全应急调查,对农夫山泉和统一的3批次饮料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相关事件的权威调查。另外,工商、质检等行政主管部门也应介入调查,给公众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疑问一:工商发布“砷超标”是否越权

  《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统一的发布制度”,食品安全的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的风险警示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如这两方面情况的信息影响力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属省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职权,海口市工商局发布该类信息是否越权?

  昨日,海南省卫生厅有关人员表示,海口市工商局存在“程序错误”。该厅疾控处主任科员马永忠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海口市工商局公布初次抽检结果的做法,不符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

  疑问二:初检与复检结果为何不同

  从海口市工商局公布的结果看,初检不合格,复检合格。“总砷含量”一项的检测值相差28倍。

  为何同一批次产品出现两种不同检测结果,海口市工商局市场科科长韩兴光在接受南海网记者采访时说,具体检测的过程他不清楚,但按照法律规定应以复检结果为准。

  “砷”在饮料中的含量仅仅是个技术检测,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差距?是样品的采集、委托、检测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目前,对于两次检验结果为何不同的原因,海口市工商局和检验部门都没有给出具体的答复。

  疑问三:工商局抽检程序是否合法

  海口市工商局为何不将检测结果通知农夫山泉?农夫山泉董事会秘书周力表示,从事发到现在已超过一周时间,农夫山泉至今未从海口市工商局获得任何有关本次抽样检测的书面资料、处罚决定或通知,而只是从媒体报道上获知这一情况。

  工商总局今年9月公布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检验结果5个工作日内,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被检验人。被检验者对检验结论有异议时,可以说明理由申请复检。海口市工商局的执法过程是否存有问题?

  海南省卫生厅疾控处主任科员马永忠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不合格”的检验结果告知被抽检单位。根据规定,被抽检单位对初次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海口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建禄昨日也承认,此事处理的主要失误,是没有将检测结果及时告知厂家。

  疑问四:“幕后推手”之说是否属实

  此前,农夫山泉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这不是普通的食品安全事件,海口市工商局的行为在抽检、告知、发布、复检等多个环节均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因此怀疑这一事件存在幕后交易。

  农夫山泉甚至认为,这一系列事件的策划和推广手法极其类似:首先买通个别行政执法机关的个体,继而利用强大的法权体系中存在的监督漏洞向个别媒体披露负面信息,最后通过网络媒体扩大形成广泛报道,造成恶劣影响。

  对于农夫山泉的指控,海口市工商局目前没有回应。

  回放

  “砒霜门”大事记

  10月19日,海口市工商局开始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流通领域的饮料进行专项抽查,随后委托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测技术中心检测。

  11月23日,检验报告结果显示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3种产品总砷含量超标。

  11月24日,海口市工商局向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

  11月30日与12月1日,农夫山泉和统一分别在杭州与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再次送检产品合格,并分别对海口市工商局的执法程序提出了质疑。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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