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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电视标准为何千呼万唤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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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电视标准制定方案的敲定牵涉到多家相关企业团体的切身利益,利益调配影响了数字电视标准的出台。同时,技术的滞后也影响了数字电视产业化的进程。

  现在,“数字电视”已成为信息产业最热门的词汇之一。目前,已有长虹、创维等众多厂商积极热情地投入到数字电视的研发生产与市场推广中,而国外厂商摩托罗拉、惠普等亦跃跃欲试。如,国际传媒大鳄默多克集团麾下的NDS公司已经与上海市有线网络有限公司签定协议,在上海城区数字有线电视的业务拓展上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与国内外制造商摩拳擦掌、激情高涨态度不相适应的是,原定2003年出台的数字电视接收标准日前才刚刚敲定,有待正式公布,而数字电视产业的其他相关标准如机顶盒标准等还处于研究状态。那么,究竟是什么阻碍了数字电视标准的如期出台?标准何以迟迟未决,一再延误?

  数字电视标准制定方案的敲定牵涉到多家相关企业团体的切身利益,利益调配这一必然现象影响了数字电视产业化的进程,而技术上的相对落后同样是重要制约因素。

  众所周知,在数字电视传输标准中,我国的卫星数字电视广播已初步确定采用欧洲DVB-S标准,有线数字电视广播已将欧洲DVB-C标准作为行业标准。我国自行研究的数字电视有线传输标准(地面数字电视广播标准)原定于2003年底颁布,但未能如期完成。有关科研单位曾提出5个地面传输方案,经过测试、比较,目前仅剩下清华大学和上海交大数字电视总体组两个方案。在标准选择过程中,利益分配问题产生了。

  一方面,据粗略估算,如果中国有线电视用户采用国外的数字电视技术标准,中国将有可能付出高达300多亿元人民币的专利使用费。显然,选择国内标准意味着可节省数额不菲的专利费用。因此,国内的设备制造厂商都极力倾向于制定中国自己的数字电视标准,信息产业部同样希望能够借此扶持国内制造业。

  另一方面,目前广电系统内各有线电视台大都已经选择欧洲标准“DVB-C”作为有线传输的标准,致使“欧标”成为事实上的行业标准。如果将来采用国家标准,意味着广电系统基于“欧标”的近百亿元巨额投入将不得不面临改造难题。所以广电希望在现有条件下尽快将数字电视大规模商用,而不是等待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出台。

  此外,利益博弈发生在清华大学与上海交大之间。在有线传输标准领域,最有竞争力的当属清华大学和上海交大为中心的两个利益团体。清华大学有TCL、康佳、创维等主要电视机厂商的支持。业内人士指出,这些厂商代表了国内2000万台彩电和机顶盒的产销量及70%的市场份额。而上海交大则与上海广电集团、上海有线网络、上海高清等7家沪系企业组成了上海联合体。

  显然,谁制定的标准被采用,谁就拥有其专利权和知识产权,就拥有坐收专利费的权利。作为给予经费、技术等支持的相关企业也相应拥有一定的专利权和知识产权,在数字电视产业化进程中将获得相应的利益。

  但是无论何种技术标准,其具体制定都必将关乎产业链各方切身利益,3G标准如此,WAPI标准亦然,数字电视标准也是这样。标准制定者总是要再三慎重考虑,平衡各方利益,这也是无可厚非的——没有利益驱使当然就不会产生市场推动力。当然,无论采用何种标准,都会有一些利益团体遭受损失,只不过存在长痛与短痛之分。

  利益分配并不是制约数字电视标准出台的惟一瓶颈,技术上的相对落后也是重要制约因素。就接收标准而言,无论哪一个,若能早日通过测试,又何来现在的标准之争?

  通常电视信号的传输方式有三种:地面无线传输、有线电视传输和卫星电视传输。其中,有线电视传输标准资金投入大,技术上尚有许多问题没有突破。这是我国数字电视标准迟迟未能制定的另一重要原因。

  尽管数字电视市场山雨欲来之势日盛,但国家标准迟迟不露面,阻碍了数字电视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我国数字电视产业的市场拓展显然是走在了标准前头。目前,我国已有北京、上海等25个城市开始试播有线数字电视,这标志着电视广播从模拟向数字转变的历史进程已经开始,更表明数字电视市场业已启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今年底,所有直辖市和超过2/3的省会城市以及发达地区的主要城市要建立起有线数字电视多媒体信息平台,把模拟用户整体转换为数字用户。

  但实际上,至今我国数字电视用户发展状况仍不容乐观。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制定的发展规划:2003年数字电视用户市场发展100万,2004年1000万,2005年3000万。事实是,2003年底中国数字电视用户在20多万到30万之间,离国家广电总局的预期尚有很大差距。这是数字电视市场尚不成熟的表现,也体现了标准对市场的制约作用。

  其一,标准未明,厂商不敢放手生产。对于数字电视相关产品生产厂商和广电运营商来说,如果在国内标准没有确定的情况下大量研发生产和大规模应用都具有很大的风险,只有在标准出台后,企业才可能大规模地生产制造并投入运营。

  其二,标准未明,用户心存疑虑,并不会轻易“买厂商的账”。

  其三,标准未明,资费定制、商业模式界定等都受到影响。

  于是,数字电视产业的市场推广就出现了“剃头担子一头热”的现象。标准的出台将有助于规范目前市场上名目繁多的数字电视产品,并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数字电视标准的诞生,既可使中国的数字电视产业发展不至于完全受制于人,也可以让此前对发展数字电视产业持观望态度的厂家明确方向,真正实施数字电视产业化战略。

  数字电视标准的“犹抱琵琶半遮面”未能挡住企业的市场推广热情,那么发展数字电视产业究竟该标准先行还是市场先行?

  企业实施数字电视战略的热情高涨,和国家数字电视标准的“羞羞答答”形成了鲜明对比。创维、康佳、长虹等数字电视产业链企业纷纷抛出数字电视战略计划,推广数字电视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康佳宣布,未来几年内,“将投入100亿元,用于数字电视工程的启动”。清华同方则与台湾普腾电子初步敲定联手投资2000万美元建立专业数字电视生产厂的大笔项目。TCL也新近推出了3C融合数字电视。

  一方面是企业“豪情万丈”,另一方面是标准出台“犹抱琵琶半遮面”。按照有关部门原先制定的数字电视发展年表,标准的出台显然已经明显延缓了。这不禁使人产生疑问:面对亿万元的商机,发展数字电视产业究竟该标准先行还是市场先行?在经济发达的欧美国家,发展数字电视产业是标准走在了前头,标准出台两年之后欧美国家才真正实施数字电视的市场推广;在中国,关键的数字电视传输标准至今未能敲定,但市场能等么?企业又能等多久?企业怕的是在等待中延误了“战机”、丢掉了商机。但是如果没有标准,数字电视产品的兼容便成了大难题,企业不敢放手去推广、去生产,否则得到了短期利益,却可能在将来统一标准之后丧失更大的商机。无疑,数字电视市场推广不能等标准,但没有标准,数字电视的市场化道路就走不远。正如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郭炎生所言,“得标准者得天下”,市场重要,标准更重要。由此,国家数字电视标准的出台已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作者:陈健健 来源:通信信息报 发布时间:200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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