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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铅冶炼业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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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环保部公布粗铅冶炼业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2010年2月1日起实施。业内人士指出,标准的出台可以避免大量铅冶炼厂关停,并重启2009年8月以来关停的冶炼产能。

  环境保护部11月20日消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现批准《清洁生产标准 粗铅冶炼业》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清洁生产标准 粗铅冶炼业(HJ 512-2009)

  二、清洁生产标准 铅电解业(HJ 513-2009)

  标准自2010年2月1日起实施。

  业内人士指出,标准的出台可以避免大量铅冶炼厂关停,并重启2009年8月以来关停的冶炼产能。

  这些要求预计将被用于决定冶炼厂关停及重启的标准。河南省安阳豫北金铅董事长唐成河表示,国内多数粗铅冶炼厂都能够满足这些标准。

  有媒体报道,8月以来,出于环保考虑,政府在陜西、河南两省共关停超过18万吨铅冶炼设计产能。被关停产能均属熔炼工艺和ISP工艺,2010年2月新标准实施时,这些产能都可获准重新启动。

作者:佚名 来源:世华财讯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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