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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加强计量器具监管做好甲流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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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主要针对用于筛查、诊断、治疗甲型H1N1流感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工作。

  当前,我国甲型H1N1流感疫情持续迅速蔓延,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加强甲型H1N1疫情流感防控工作,发挥计量在对抗甲型H1N1流感战役中的服务保障功能,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从4个方面加强有关计量器具的监管,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在用医疗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校准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质监局要进一步加强与当地医疗卫生部门的联系与配合,依法认真做好在用医疗计量器具,特别是用于诊断和治疗甲型H1N1流感的医疗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和校准工作,确保医疗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

  二是加强口岸、学校、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等重点防控场所在用体温检测仪的计量检定和校准工作。各地质监局要对所在辖区重点防控场所使用红外体温检测仪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备案所配备的红外体温检测仪的数量、型号、生产厂家等信息。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在用红外体温检测仪的计量校准工作,并定期对红外体温检测仪进行跟踪检查,为加强自查、筛查提供科学准确的计量技术保障。

  三是加强与防控甲型H1N1流感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生产、经销企业的计量监管工作。各地质监局要加强对本辖区企业生产用于防控甲型H1N1流感计量器具计量性能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出厂产品计量性能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要加强本辖区销售市场上用于防控甲型H1N1流感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四是做好计量服务工作,切实发挥计量在防控和治疗甲型H1N1流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杨蕾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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