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菏泽市外经贸事业发展一直呈良好态势,成为全省唯一连续10个月进出口保持增长的市,仅10月,全市就完成进出口13948万美元,同比增长73.6%。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即将转入检查总结、考核验收阶段之际,菏泽检验检疫局多措并举,强势推进“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努力巩固已取得的活动成果。
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借“贸检协作”机制,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日前,在菏泽局的积极推动下,菏泽市政府主持召开了各县区分管外经贸工作的副县区长、外经贸局长和龙头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贸检协作联席会,就贯彻落实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进行了工作调度和具体部署。要求在巩固巨野县7万亩大蒜、一万亩苹果、单县6000亩芦笋、牡丹区两万亩蔬菜和成武县一万亩大蒜等标准化出口基地已具规模的基础上,增点、扩面,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取得更大的进展。县区政府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示范区建设的管理机构、出台政策、制定制度,把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年终政府职能部门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
落实目标责任,借“回头看”活动,验收各专项整顿任务目标,巩固已取得的专项整顿成果。围绕山东检验检疫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继续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引向深入,巩固已取得的整顿成效,使全局员工认识再提高、目标再明确,集中精力和时间开展“三对照”等“回头看”活动:即对照年初制定的“实施方案”检查目标完成情况,对照“整顿内容和验收标准”检查整改情况,对照“责任追究制度”检查责任落实情况。
落实服务责任,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整体推进中,我局开展了“服务外经贸贡献年”活动:先后召开检企对话会50余次,出台各项促进发展措施30余条,以多种方式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优惠政策、扩大出口;与外经贸局建立了紧密型的“贸检合作”机制,在10个方面开展全方位的紧密合作,如召开了“贸检协作、共同促进外经贸发展新闻发布会”,先后两次召开由各县区长、外经贸局长和龙头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贸检协作联席会”,通报外经贸情况和国家质检总局、山东检验检疫局的优惠措施,受到了地方政府和广大进出口企业的广泛赞誉;大力改善检测设备、夯实检测技术基础,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检测保障。
落实把关责任,规范和创新业务基础管理。制定了6大类产品作业指导书和内部质量检查指导书;创新了“业务工作内部警示制度”,共发布警示17次;重新明确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流程”,在大厅设立“行政许可(审批)咨询”专门窗口,重新界定评审员行为和规范监管程序;出台了“认可监装员管理办法”、“原辅料备案管理办法”、“厂检单签字备案实施细则”等;调整了卫生除害处理监管职能;强化了空白证单和印鉴的管理措施;召开了“全市出境木草柳制品生产企业法人会议”,重点加强了大宗出口商品的专项整顿,全面规范了菏泽木草柳产业的检疫注册和备案管理。
落实宣传责任,确保出口食品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利用局内报检大厅的电子显示屏、编辑“食品安全信息”等形式对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进行了系统宣传,让企业尽快全面了解新规定;向地方政府作专题汇报,并通过“出口食品安全风险专报”向菏泽市政府报告新法规实施后可能对菏泽辖区外贸经济带来的冲击;指导企业提前采取应对措施,通过精细化、标准化加工,避免管理盲区,提高自身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