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质量兴县”工程,加快农产品培育发展步伐,切实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近日,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郧西县招商引资优惠办法通知(西政发〔2009〕21号)。文件规定,对创获全国驰名商标或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由县政府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产品被评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或省名牌产品的企业,由县政府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被评为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由县政府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