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鲁政发〔2009〕73号)规定,按照“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企业和个人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社会满意度测评、专家组综合材料评审以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等程序,2009年度山东省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和个人预选名单开始公示。公示期自2009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山东省质量兴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可发电子邮件)提出意见。
详细名单见:
大众网(
http://sub.dzwww.com/tp/zlj/result.htm)
山东金质网(
www.12365.s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