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为规范招投标活动,统一通信行业评标专家分类,切实提高评标活动的公正性,部决定建立通信行业评标专家名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通信行业评标专家名册分为线路、管道、传输设备、交换、微波、卫星、数据、电源、移动、计算机、概预算、财务等专业,且评标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通信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二)能自觉遵守招标评标的有关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中级职称,并且从事通信建设管理或者技术工作满8年或者经所在单位推荐的掌握通信新技术的特殊人才;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
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照上述条件,于2009年12月15日前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评标专家信息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送我司(信息格式要求见附件)。
三、为加强对评标专家名册动态管理,请各通信管理局继续做好本地区专家名册审核、管理、维护和更新工作,并于每季度末向部报送专家名册变化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梅 杰 010-68206166 Email:meijie@miit.gov.cn
附件:评标专家信息格式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