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政府办通报了200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阜阳市质监局颍州区分局的行政处罚卷宗得分均在95分以上,受到区法制办的好评。
今年以来,该分局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执行五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严格实行案件初审制度。在案件立案时进行初审,符合规定的准予立案。对案件初审中发现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定性不准及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一律退回承办单位,补齐资料后再受理。
二是严格实行集体审理制度。案审会成员从违法事实的认定、执法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充分发表建议,提出见解,确保案件审理做到合情合法,公正公开。
三是严格实行结案审核制度。案件处理完结后,由法制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案件管理要求的准予结案归档,落实专人负责。
四是严格执行案卷自查互评制。严格按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全年立案查处的案卷进行自评自查。
五是积极推行“阳光审案”制。切实做到行政案件审理的公开、公正、透明,召开行政案件公开审理现场会,会议邀请人大、政协、纠风办、法制办等部门的法律专家以及新闻媒体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