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保障装配眼镜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山东省夏津县质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眼镜制配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此次检查分为以下几个重点:一是眼镜店是否取得了生产许可证,是否配备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器具;二是眼镜店外购件、原材料及装镜是否具有可溯的检测报告,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通过规范督导,使眼镜生产单位真正做到原料进货有查收,验光配镜有依据,眼镜装配计量器具有保证,确保眼镜配制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专项检查行动中,夏津县质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4人次,检查眼镜制配生产单位18家,检查各类验光配镜用计量器具74台套。检查情况表明,本县配镜用验光计量器具受检率在90%以上。对经营中存在不符合配镜要求的3家眼镜店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