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卫生部监督局更正《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印刷错误的通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监督(法监)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监督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存在个别印刷错误,现更正如下:

  一、 第四十四条

  删去“装配和包装车间空气细菌菌落总数。”中的“装配和包装车间”。

  二、 第五十条

  (一) 10万级洁净度净化车间中“空气细菌菌落总数≤500cfu/m3”更正为“空气细菌菌落总数≤500cfu/ m3(浮游菌)或≤10cfu/皿(沉降菌)”;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单位“cfu/皿”更正为“cfu/cm2”。

  (二) 30万级洁净度净化车间中“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15cfu/皿”更正为“空气细菌菌落总数≤15cfu/皿(沉降菌)”。

卫生部监督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卫生部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4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